#刑事案例#【28岁“高富帅”偷钱物扔河里 称为享受偷窃过程】南京28岁的小吴,开着自己的汽车在江宁区以及建邺区的高档小区多次偷窃。而令人不解的是,小吴偷来的钱和赃物,都被他丢进了路边的河里,他只享受偷窃的过程。法院经过审理确,依法对小吴又作出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