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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作者主观立场站定后进行的探究。虽然是好文章,但总难免舆论审判之嫌,之前两梅案已有先例。//@拨惹尘: 支持探讨。我就不再于微博上参加了。
    发表了博文 《就《南周》一文与王辰瑶教授商榷》 - 记者如何报道犯罪? ——就《南方周末》黄洋被害案一文与王辰瑶教授商榷 (《华商报》记者 郝建国) 复旦大学研究生林默投毒谋杀室友一事,无疑是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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