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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司法

    【为借款而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效力如何?】#律师说案#2006年3月15日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田某(李某、田某系夫妻)在某市公证处公证下,签订一份《房地产买卖契约》,约定将被告李某、田某在该市的房屋以16.8万元的价格卖给原告。看案例,学法律。感谢@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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