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以为:1、“公益团体负责人遇到求助”应关注和了解需求,切不可“太过冷漠”;2、掌握情况后寻求协助之道(含评估),若自身团队或服务类型无解,可征得对方同意后转介相应团队对接或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对应渠道的建议;3、以上仅是对常规服务需求而言,毕竟“求助”类别千差万别,不能一概而论。供参考
昨晚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我们能做什么?遇到求助,我们是否都要积极回应?如果不介入,是否太过冷漠?作为公益团体的负责人,怎样去把握这个度?曾经以为很清晰,现在再次审问自己时偶又困惑了…@上官圈圈 @三月三叔 @annabellawang @第肆堵墙 @滴水声 @快乐童行的木头 @乌托邦队长 @西关大邵 大家来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