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梅花: 根据物权法,产权人的共有产权部分怎么实现?比如楼梯,显然已被拆,已经侵犯了住户的通行权和产权。留着不能住的房子,也是遮羞布罢了。悲哀的物权法!//@盼包清天在世: 引用崇明信访办官员的一句活#你就是走到联合国也没用#天下乌鸦一般黑,有希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