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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蔡工商

    #时事博报#【严禁“特供”“专供”标识】日前,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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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