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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舞刀

    谢谢。据我所看到的,凡是纠缠于诉讼时效的,没有一个好人。凡是纠缠于主体资格的,很少有好人——不完全归纳。 //@康妮车: 力挺水舞刀观点,不用在身份上为难方舟子。 //@易天: 我还是藐视他,打假斗士满手铁证,怎不知道?
    【方舟子再现无耻嘴脸:何楠以无法证明她是易天为由拒领诉状。要证明她是易天太容易了,看了长相就知道。】我在退回理由上说得清楚:被告身份资料不实,请原告核实确认。并且做了实名落款。打假斗士攻击别人长相,谁见过将网络照片当做被告打官司的?!只能说,他忽悠弱智方粉的手段太弱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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