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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生哥

    @吴有水律师 的一篇泼文,让我惊叹于竟然有人能耍贱耍到这种地步。那无理也要搅三分,犯浑也将眼球挣的劲头,简直把公知讼棍的丑态,诠释得淋漓尽致。虽然你从事"B贱"工作太久,难免会有"无有水"的现世报。但不必耿耿于怀,近日,大量你的同类正浸泡在滔滔黄浦江中,全身散发着你灵魂的芬芳。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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