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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dDay

    //@边民微博: 象尹记者这种被恶警、烂警半夜踢门故意恐吓妇嬬的情况,难道仅仅用"执行警务"就能一推三二五?去你妈的!哪条法律规定了警察传唤人非得选在半夜去踹人家的门?明知屋内有妇嬬而成心"威慑"之、羞辱之,这不是流氓警察是什么?此私仇不报,枉为男人,枉为人夫,枉为人父!
    今天下午六点,我终于偶遇了“四号乌龟”: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金牛派出所中队长万敏。本人结合了文化人的知识和小市民的智慧,在派出所门口边讲理、边大骂;万乌龟称自己是执行公务,也没有踢我家门;我:如果是执行公务让其领导出来证明,改天我也会如此深夜踢他家们。地址🔗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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