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应该成为公民自治的组织起点。 //@舒可心: 业委会如果是社会团体,那么小区几百上千个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或按西方的习惯应该称为“某某小区业主协会”)该是什么呢? //@勤奋老山羊: 政府部门理应承认业主委员会是社会团体,给予业主委员会合法权益,这是还权于民,实施民主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