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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雷元律师

    房立刚律师: 11年北海市检察院变了四次起诉书认为裴日红等人是故意伤害致死,结果北海中院13年判决是寻衅滋事罪。北海公安最早09年就以所谓故意伤害抓了裴日亮,一个多月后释放,11年6月13日又以寻衅滋事罪拘留裴日亮,海城检察院11年7月22日以窝藏罪批捕,起诉到海城法院11个月后又再次变更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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