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拿出我侮辱你狗粉、脑残的证据。我跟你在@陈露莎c33 (http://weibo.com/u/1707266752)讨论关于成春救狗事件(http://t.cn/zYEgq07)的微博全删了,当时我和你价值观不同,但一句脏话都没跟你说,当然被删除的微博也不算证据,... (评论给 @举报处理大厅 🔗 网页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