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南方人物周刊

    抢劫3只鸡1只鹅,被判10年……2002年8月,马家林与朋友吃饭,因没有肉吃,为解嘴馋到邻村采取暴力手段将村民张老汉家中的鸡3只、鹅1只抢走,并连夜煮来吃了。案发后,他潜逃十年,被列为网上通缉逃犯,去年落网。今天,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马家林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