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刑事是不能撤的吧?//@四无公子张: 不可能吧,强奸案应该属于公诉范围吧。再说,你收了人家钱和房子,在香港是要被反过来告敲诈勒索的……#法网狙击#//@幽篁小筑2011: 天逆! //@骆新: 我信 //@郑克强: 影响这么大的案件撤诉了?不太相信。//@观点联播V: 转发微博
【峰回路转!李天一案受害人撤销控诉!】北京消息:双方已达成和解意向!因李未满18,且当时已醉酒!经李天一及其4名嫌疑人家长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进行“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落实北京户口、工作、一套房产!真的吗?权钱再次战胜法律? 🔗 网页链接 @杂谈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