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台湾和中国不是两个国家,国家之间才叫引渡,两岸之间叫遣返。其次,两岸之间已经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去年12月已经进行第一起从台湾遣返经济犯罪的案例。第三,威胁发受害人不雅照在台湾可起诉。支持提告这个藐视大陆警察、抹黑台湾高大全形象的坏人!
@蔡康永 @台灣旺報言論部 @林朝鑫資深媒體人 @台灣_蔡其昌 @鴻程兩岸法律情報 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大陆人去台湾也可以偷窃外加威胁??没错,只不过是一部手机而已,也许对于大家而言无所谓,但这样逍遥法外的事儿就在眼前,为何那么难解决??如果死后破案了,那意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