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规# 从2013年1月1日起公安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正式实施,其中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如果校车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驾驶员将受到记2分的处罚,其他机动车如不按规定避让校车则要被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