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liangtt: 青岛市市南区开发建设局违约协议造成损失己3年多了,至今超法院判决期限已过380天没有依法作出裁决,推诿扯皮政府的信用消耗殆尽。侵害赔偿天经地义 。百姓的冤案没处诉求。 @中国民声论坛 @联合国 @中华民声论坛 @于建嵘 :
[拆迁政府违约案]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一审故意歪曲事实:枉法裁判。市中院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判令政府30日 内对补偿安置问题依法作出裁决。至今超判令期限己过380天,2012年11月1日政府只同意履行合同了,但因违约给我 造成的损失不给赔偿。侵害赔偿天经地义 。不知何时问题才能解决。@学习粉丝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