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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有波律师

    兼听则明 //@盈科北京易胜华律师: 我刚出道时,凡证据不能达到“确实充分”的案件,都做无罪辩护。公检法喊我“易无罪”,对我极尽刁难,无罪辩护从未成功。公检法甚至说,凡聘我辩护的案件,一律重判。不少当事人因此跟我解约。我慢慢领悟到:律师辩护既要根据案件情况,坚持到底,同时也要审时度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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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期间律师圈有点小纠纷,作为旁观者,我的看法是,同业互敬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内容之一,将石维道律师称为”屎味道”是不妥的,他如有错,直接批评就行,不必人身攻击。@周泽律师 的风格也可以商讨,称为”骗子”也不对。有罪还是无罪辩护,每个律师有自己的考虑,不能以此作为谩骂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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