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李子舆: 这种人根本就没有原则二字,今天是二次元惹不痛快了,她闹,以后别的事惹她不痛快了,她一样闹,等她这种人闹不动了就消停了,社会的渣滓 //@李子舆: 那大妈完全是侵害店主个人财产,这是基本法,大妈大学未毕业不解释。 //@林木_白婧: 救命嘞…果然二次元与三次元是无法和平共处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