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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昂永久

    @活埋的历史郭少坤: 看了深圳警察王登朝的案情简介,使我回忆起与自己在14年前受到的冤假错案有很多雷同之处——我们同是三级警督——同是为了民主事业——同是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同是未开厅先定罪——同是不允许律师辩护————同是无处申冤——结论是:14年来中国的司法根本没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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