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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宪君

    朱瑞峰面临法律问题,1朱瑞峰不是国家发证记者,不享受记者待遇;2其保存证物是犯罪及团成员所托,交给办案机关是他的义务;3,名义上反腐,实际是要挟,准备敲诈--不然为什么不依靠国家合法反贪机关?4一面反贪,一面有直接与被揭发对象首先沟通、发送证据,有没有发出过敲诈意思表示?令人很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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