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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品安

    导游体制惹的祸//@同登觉岸: 绝对支持 //@CD_Vuitton: 小费禁止肯定不对!但也不能与导服混为一谈,导服是旅行社与导游间的劳资报酬,小费是游客对导游付出的心意感谢!劳资报酬须立法强制(起码可以套用国家最低小时工资制度),这才是改善导游生存现状的主要矛盾!先解决主要矛盾,再来探讨小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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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全国人大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调研组的座谈会,直言:承认导游小费,只要游客愿意给导游小费,我们的法律就不应该禁止。在现实生活中,导游服务费往往变成了旅行社的利润。赞同的,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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