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的标准是任何人都依法办事,法律是每一个人心中的信仰,不知道何教授到底信什么?经常攻击“公权力”,要求别人讲法治,自己却另搞一套,何叫兽不知道“无罪推定”,不知未经法庭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丑化法院、检察院领导为“犯罪份子”,这是典型的文革砸烂公检法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