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VIBRAM五趾鞋曾被时代周刊提名为2007年度的一大最佳发明。义乌丹晨袜业公司也生产五趾鞋,VIBRAM起诉。法院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不具备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所载明的“紧邻上部形成在鞋底上的凸形部”的技术特征,没有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姚小娟律师 @罗云律师 提供的判决书🔗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