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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汉仁王

    审讯过程中,林过云交待,自己原名林国裕。童年不幸,人生坎坷。承认先后杀害四名夜归女性。将受害人的尸体带回家中强奸,然后肢解受害人作标本,为人体残肢拍照,再将性器放入雪柜保存。更变态的是,其把全部过程都拍成了小电影,以便于日后欣赏。由于林过云犯案时多为雨夜,所以被冠以“雨夜屠夫”。
    1982年2月11日香港警方在沙田城门河,发现一颗女性人头及一双女子手臂。1982年8月18日,一照相馆职员冲照时,发现恐怖肢解的彩照,警方看后遂拘捕了前来取相的男子:出租车司机林过云。警方在其家搜出三套录影,拍摄的是其对女性死者尸奸及肢解尸体的情况;又搜出女性性器官标本及女死者裸体特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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