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平安梅州 提问:自身携备双节棍或电击棒用来防卫,被相关检查人员强制没收,他们有权吗?若没有防身器自身安全受到危险怎么办?在这个险恶劣质人性的社会当下,我们的权利又何在?相关机构立案办事是怎么衡量的?是于大事小事?损多损少?回报给多给少?完。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