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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青松NJ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 这里的“约谈”如何理解,是行政检查行为还是行政强制措施?如果拒绝会产生什么后果?@顾大松 @李煜兴S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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