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LaurexHe

    3,缺乏宪政要素。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了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新闻自由等宪政要素,并具有复杂的权力制衡(Power Check-and-balance)机制以防止权力滥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有法院和检察院的作用问题,但那不是司法独立而是分工。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言,中国的君权也有分工,即立法、行政、司法。
    展开全文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