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夙生律师: 这属于网络举报了吧?有图有真相。 //@衢州一晓律师: 奈何不了 //@迟夙生律师: 这是清清楚楚的故意毁坏财产罪难道还没有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当地警察也已经构成渎职罪了。 //@无锡丁红芬: //@北京草虫: //@阁楼藏情人:
【凶神恶煞的党委书记!】卡记者脖子、抢夺摄像机,最后把摄像记者连人带机器推进水塘,致使记者身体受伤,价值20万元的摄像机损毁,而动手的居然是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的党委副书记施国锋!大家看看就是这厮,如此目无法纪!请转发扩散,让正义的声音压倒一切邪恶!🔗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