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合法化,但能不能别用“卖淫”这个词啊?//@V枫舞天涯: //@元芳视角: 你钱多,你包养一女子365天,叫包二奶,最多是生活作风问题,是道德方面的; 你钱少,你包养一女子2小时,叫嫖妓,最少罚款带坐牢,是刑事方面的。你有权,不管包长或包短,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刑事的,那是工作需要。
【你同意卖淫合法化吗?】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女律师@迟夙生 从03年开始提出要让卖淫合法化。国家对于卖淫嫖娼的态度历来都是严厉打击、毫不留情。但改革开放程度越高,卖淫嫖娼的现象也就越多。 为了解民意,请予投票 🔗 网页链接 by@鲁国平先生 @丰乳肥臀v @杂谈五味 @转播室 @焦点联播 @金鹰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