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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军锄奸队长142

    //@游吟师-: 法理上不应有“幼女主动卖淫”一说,应均按强奸罪论处。//@步摇叮当: 嫖宿幼女罪成立的前提是幼女主动卖淫,此案明显是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是否应该取缔无关。(嫖宿幼女罪是1997年才有的)//@游吟师-: 强奸变嫖娼,高!与14岁以下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一律按强奸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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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转发、一次希望,废除“嫖宿幼女罪”保护我们的女儿!】一张图看懂“嫖宿幼女罪”的荒谬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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