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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抢注的哎乌

    //@陆伟民律师: 本案原是很好的契机,实现以宪治国,走宪政之路,但最终害怕了,宪法只能束之高阁。//@沈秋明I: 有意思的案件!
    【宪政48】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原告齐玉苓与陈晓琪系同学,后陈晓琪冒充原告上学,数年后原告知道真相,于是起诉陈晓琪等人,状告数被告侵犯其受教育权和姓名权,但一审只认定侵犯姓名权,原告不服上诉,山东高院在请示最高院后直接引用宪法条文进行判决,保护原告的受教育权。但该司法解释后被废止。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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