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城管暴力执法后,他们的领导都是说深入调查,严惩事件人士!但结果就是临时工已辞退,要不就是相关人员已得到相应处理就草草了事。这叫什么道理,普通市民暴力抗法就是触犯治安条例,轻者拘留几天,重者定罪判刑。那敢问各位城管领导,你们员工打人就不算触犯治安条例,就不算犯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