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南都评论

    【社论】预算修法审议延后,争来的时间万勿虚度。12月13日,财新记者从全国人大相关部门获悉,12月底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其议程不包括《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的第三次审议。这意味着,对《预算法》的修订将极有可能留待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完成。 🔗 网页链接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