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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脚汤圆

    没有拱铲党就没有新中国。
    公民(九十二)【保护私有财产】 04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入宪。2007年物权法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只有法院公安局工商局等国家机关可依法没收违法财产或罚款。私产的主体是自然人或私企。开发商无权强拆,支持最牛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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