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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杯咖啡QS

    成都规定临街的住宅阳台等处不得乱挂尤为市容的物品,违者罚款。我认为该规定违宪,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私人合法财产”,住宅属于私人空间,所挂之物属于私人财产,再怎么影响市容,政府只能引导、劝说,不能强制,更不能罚款。成都此规定与《物权法》相悖,属无效条款。对否?@汪正律师 @甘元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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