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研究土地发现土地政策上的混乱和荒谬真不比股市少。最近说要提高土地增值中农民分享的比例,我就糊涂了,上次的文件不是说同地同价吗?同价了还有啥分享比例?更有说农民补偿至少要增十倍,我想现是城郊过度补偿和远郊补偿不足并存,补偿费已占出让金几分之一,增十倍全补完了也不够,真是哪儿都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