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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扬律师

    我覺得訴訟基礎(違約或侵權)應當讓原告自己選。原告訴訟時選錯了,是自己的問題,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也不應該向當事人作出提示(比如告訴當事人提違約可以拿違約金提侵權則不行)。另外,涉及這類的案件,訴前咨詢律師也可以看出專業人士與非專業人士對案件處理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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