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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工商

    #创业百问#(33)【公司的力量】问: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如何公告?【答】外资合并分立应当自审批机关作出初步批复之日起10日内,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债权人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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