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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吇

    为什么居然会有这样的法律人士!!!草这个国家每天都在挑战我的适应力!!//@小黑20080524: 说的对,混蛋逻辑。 //@鹿狗妞妞妈: 同意! //@天赢2012: 最好取消纳税,出了贪污犯的话纳税人就成责任人了,也不要给红会捐款了,吃万元餐买奔驰车……也都得赖捐款者!
    【女子长期喂养小区流浪猫 因猫伤人被告】乔女士好心照顾小区内的流浪猫,却因为猫伤人被小区居民告上法庭,一审被判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共计1320元。乔女士不服提起上诉。法律人士指出,那些经常喂养固定的流浪猫狗的人已经形成了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关系,饲养人需承担责任。🔗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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