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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消息

    【韩法院称写信为金正日祝寿违法】韩国大法院表示,金某(48岁)2007年写信祝贺金正日生日快乐的行为,适用于韩《国家安保法》规定的“赞扬”行为,判断金某违反了《国家安保法》,推翻了二审宣布其“无罪”的判决。(韩国《中央日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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