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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女攸宁

    对这种乱吠的狂犬不给一脚难道还想要骨头?//@民Z主屠独刀: 两条被打扔的狗以类聚 //@lucyhlq: //@大唐药王: 奇葩,快绝种的狼和狈。 //@白东平123: 面由心生 //@王祖哲: 真是人如其面:一个太监,一个恶棍。于建嵘与贺卫方,不算帅,但相貌端正。
    刚才在司马南书房对谈,表述我的观点:1、虽然我不完全赞同你的政治哲学,但我认为可以在理性基础上取得一些关于民主和法治的共识;2、扔鞋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无论在英美判例中还是中国法律框架下都是违法的,它既破坏公共秩序也侮辱人格;3、观点之争不能贴标签扣帽子搞批斗,更不能诉诸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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