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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yuki_hyde

    这个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而不是简单的逃税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相关司法,一百万属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是十年以上,十一年还觉得判重了?走私100万,全部判无罪就是民主了?贩卖毒品的还自食其力呢,比法盲更可怕的就是自称P民确最难取悦的双重标准者//@margery_L// @小: 让那些自食其力的人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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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职空姐开网店进货逃税100万元获刑11年】离职空姐李某在淘宝上开店,销售化妆品。她被指多次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逃税100余万,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刑11年罚金50万。李某虽然认罪,但称自己没有预谋偷逃税款,就是想凭自己的能力赚点生活费,不想再跟父母要钱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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