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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志民律师

    @背包的雄鹰 //@刑诉_毛利新: 核心问题是:在辩护人不在场,而被告人又未放弃辩护人辩护的情况下,庭审能否继续进行?请表明你的观点。
    最高法院《刑诉法解释稿》第251条:“对于辩护人被强行带出法庭,被告人要求自行辩护的,可以准许,庭审继续进行”。没有辩护人协助,仅靠自行辩护,如何保证被告人的辩护权?说什么“被告人要求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其当然权利,何需“要求”?如果“自行辩护”就够了,被告人又何需聘请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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