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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_瀚微博170世

    周克华案上,许多人反质疑说,你们没有强有力的替身说证据。这是个极其糊涂的观点。在涉及公权力的公共事务中,是掌权者有义务提供支持他们结论的强有力证据,而不是质疑者提出反对官方的强有力证据。是他们有义务公开信息,而不是质疑者。否则,官府若什么都不说,就不能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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