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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劳动咨询网

    青岛网友:【新公司自定的附加条款是否合法:1.每月必须完成X元的销售任务,如完不成按照完成的比例发放基本工资,但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绩效工资根据乙方实际劳动所取得的业绩结合公司的考核标准进行发放。3.如连续3个月完不成任务,自动离职。】🔗 网页链接 @胡海燕律师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