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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思年月二泡

    这个跟中国在法院还没下式判决之前犯罪人都称犯罪嫌疑人是一样的道理吧 //@二狐: 原来可以这样子。。。 //@南天遊龍: 通緝犯還沒定罪之前,一樣有投票權
    据台湾“民视”报道,一名基隆的毒品通缉犯,虽然有案在身,但是仍不忘行使自己的投票权利,冒着危险现身投票所,被警方发现,但警方依旧让他投完票以后才带回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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