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CEO
//@广州区伯: 我向政府某部门提意见就系吃饱撑着?那你不提意见就系吃唔饱啦吧?像你这样的人一D个人的主见都木的!紧系吃唔饱稼啦! @唔好叫我藤小姐 :恕我直言,老伯吃饱了撑的 // @上官柏霖 : 领导 /@TVS朱天宝 : 绝对不算 @广州台杜秀明 :“**经领导同意不算**”2012第一条句式出现了~ 展开全文今晚5.30分市公安局纪委回复我就昨天我反映鸿福大厦内疑似“公车”私用的粤0A9166系属交警备用车,该车的警察3号值完班回家休息4号晚有任务故经领导同意开车回家休息故不属“公车”私用,我认为“公车”就系“公车”只要不是公务用车就系私用!那有领导同意的就不属私用的呢?请问怎样才算私用?无语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