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DJ欣怡

    #时事会议厅#如果你在qq聊天窗口对某为网友开玩笑说,借我2万元,过一个月还你。那么万一起了纠纷,这句聊天记录很有可能作为呈堂证供。近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电子数据这一证据类别。当微博私信和聊天记录成为呈堂证供,您认为是好事还是坏事?是更多了法律保护还是限制网络娱乐性与随意性?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