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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学敏律师

    这跟单纯的器官所有权问题倒还是有区别的,还涉及到人身权与执行问题,还有司法风险与可行性,可以看一下原帖的讨论,很有启发性。//@黑巫: 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刑事责任,分开讨论倒也无妨。再器官贩子受到刑责以后,器官所有权还真是个问题。//@唐明律师: //@邓学敏律师: 似乎不能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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